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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案件详情2021年11月1日,陈某某入职某电力公司,从事投标专员岗位。双方两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至2023年10月8日止,工作地点为宁德市。2024年3月11日,陈某某向某电力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合同)通知书》,以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将办公场所搬至福建省龙岩市,未按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为由,通知该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解除劳动关系。陈某某向宁德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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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的应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详情陈某于2021年8月16日入职宁德某网络公司,担任商务经理,主要负责电商服务推广、拓展合作商家等外勤业务,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网络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微信明确陈某薪酬为阶梯底薪+满勤奖+绩效+利润提成,并按月固定发放工资,银行转账附言均标注为“工资”。2022年8月19日,双方发生争议,陈某离职并向宁德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宁德某网络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仲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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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的应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微信约定不能替代书面劳动合同
案件详情2025年2月16日,包某某入职古田某托管公司。双方入职前通过微信就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及薪资标准进行了约定。2025年5月13日,该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且未足额支付工资。包某某遂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并主张工资差额、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支持包某某仲裁请求后,该托管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无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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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微信约定不能替代书面劳动合同
李少江律师普法:个人劳务受伤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普法干货:个人劳务关系受伤,责任到底怎么分?李少江律师教你算清这笔“过错账”在咱们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家里装修、农村建房,还是农忙时雇人干活,往往都是口头招呼一声就开工了。这种“个人雇佣个人”的模式在法律上叫作“个人劳务关系”。一旦在这期间发生意外受了伤,赔偿款该怎么算?很多雇主和工友都吵得不可开交。今天,我就结合《民法典》及近期的典型判例,为大家把这其中的责任划分规则讲透。核心揭秘:不再“
#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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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李少江律师普法:个人劳务受伤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没签合同 = 没法维权?李少江律师教你用“证据链”维权
在职场维权中,很多打工人遇到欠薪或工伤时,往往会被老板一句“咱们又没签书面合同”给怼回去。很多人因此产生错觉,认为没有白纸黑字的协议就只能自认倒霉。但作为深耕法律实务的专业人士,我必须明确地告诉大家:这是一个巨大的误区!没签合同,绝不等于没法维权。核心揭秘:事实关系靠“证据链”说话在法律面前,法官看重的是实质重于形式。即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或劳务合同,只要在实际用工中形成了事实上的法律关系,你
#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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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没签合同 = 没法维权?李少江律师教你用“证据链”维权
定西陇西李少江律师分清避“劳动”与“劳务”关系
在职场和日常用工中,很多老板和打工人常常把“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混为一谈。但作为深耕法律实务的专业人士,我必须提醒大家:这是最核心、最高发的争议点!仅仅一字之差,一旦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受伤,索赔的路径、赔偿的标准以及最终的保障力度,可以说是天壤之别。今天,我就结合多年的执业经验,为大家把这层窗户纸彻底捅破。第一大坑:到底走哪条路索赔?遇到工伤或意外,法律关系直接决定了你的维权通道:如果是“劳动
#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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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定西陇西李少江律师分清避“劳动”与“劳务”关系
法条梳理:土壤污染防治一般规定
第三百九十四条本分编适用于土壤污染的防治。第三百九十五条本法所称土壤污染,是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第三百九十六条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风险管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第三百九十七条土地使用权人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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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法条梳理:土壤污染防治一般规定
可以越过劳动仲裁直接起诉到法院吗
在工作中,劳动纠纷是很多打工人可能会遇到的闹心事。比如,有的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和单位沟通多次都没有结果;有的劳动者被单位无故辞退,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遇到这些情况,大家都想着赶紧解决问题,拿到自己应得的权益。很多人就会有这样的疑问:能不能不经过劳动仲裁,直接去法院起诉呢?接下来就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劳动仲裁前置的一般规定劳动纠纷一般要遵循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就是说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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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可以越过劳动仲裁直接起诉到法院吗
无劳动合同仲裁,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在职场上,不少朋友都遇到过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没了这份合同,心里总觉得不踏实,要是和单位闹了矛盾,那维权就更难了。要是走到仲裁这一步,赔偿金该怎么算呢?这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毕竟,大家辛苦工作,都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得到保障。接下来,咱们就来详细说说无劳动合同仲裁时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一、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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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无劳动合同仲裁,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个人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哪些东西
在职场上,员工和公司之间难免会有矛盾。比如,公司拖欠工资、随意辞退员工,或者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等情况时有发生。当遇到这些劳动纠纷,个人想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时,很多人就犯难了,不知道申请劳动仲裁要准备些什么。接下来就详细说说个人申请劳动仲裁所需准备的东西。一、确定仲裁请求事项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得先明确自己的诉求。比如,是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加班费,还是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不同的诉求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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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个人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哪些东西
债权中如何行使代位权?
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并遵循特定程序。简单来说,就是当你的债务人(欠你钱的人)怠于向他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追讨到期债权,从而损害了你的利益时,你可以“跳过他”,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一、法定条件(缺一不可)1.你的债权合法、已到期。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已到期(且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赡养费、工资等)。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比如不起诉或申请仲裁),导致其无力偿还对你的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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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债权中如何行使代位权?
如何区分寻衅滋事和互殴?
区分寻衅滋事与互殴,关键在于行为动机和主观目的:1、动机目的:互殴源于具体矛盾(如债务、感情纠纷),双方均具有伤害对方、泄愤报复的特定意图;寻衅滋事则多为无因或借故生非,行为人出于寻求刺激、耍横逞强等“流氓动机”。2、因果联系:互殴的冲突事出有因,针对特定对象;寻衅滋事常缺乏正当理由(如借故生非),或无故殴打不相关的人,破坏公共秩序。3、互动状态:互殴是双方事先有矛盾,在争执中升级为互相攻击;寻衅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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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如何区分寻衅滋事和互殴?
【罪与罚】诈骗罪湖北省量刑计算表(3)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50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40万元不满50万元,并具有前述第1条第2款规定的增加刑罚量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利用电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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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罪与罚】诈骗罪湖北省量刑计算表(3)
【罪与罚】诈骗罪湖北省量刑计算表(2)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5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4万元不满5万元,并具有前述第1条第2款规定的增加刑罚量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3万元的,在三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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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罪与罚】诈骗罪湖北省量刑计算表(2)
【罪与罚】诈骗罪湖北省量刑计算表(1)
最近较多当事人咨询诈骗罪,抽时间把湖北省定罪量刑的实施细则列了一个表,直观呈现,因为本平台一次只能发一张图片,因此拆成三段发布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500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诈骗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3000元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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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罪与罚】诈骗罪湖北省量刑计算表(1)
寻衅滋事主从犯的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罪主从犯量刑标准全解析一、法律依据寻衅滋事罪的定罪与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8号,2013年7月22日起施行)。主犯与从犯的区分及处罚原则,则依据《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二、主犯与从犯的认定标准(一)寻衅滋事罪是否区分主从犯寻衅滋事罪既可由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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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寻衅滋事主从犯的量刑标准。
超龄劳动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超龄劳动者工伤赔偿标准详解一、能否获得工伤赔偿:关键在于能否认定工伤超龄劳动者(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核心前提,是其受伤情形能否被认定为工伤。长期以来,由于工伤认定通常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而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多被认定为劳务关系,导致其工伤维权面临较大障碍。近年来,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和相关政策的出台,这一局面正在发生根本性改变。根据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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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超龄劳动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分手后哪些钱需要返还
案情描述:陈某(男)与王某(女)于2022年7月确认恋爱关系,2024年1月分手。自2023年2月至2024年1月,陈某多次通过微信向王某转账,转账明细中带有“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转账四笔;双方恋爱关系满一周年时转账5000元等。另外,陈某家人向王某给付现金红包共计3000元,陈某为王某购买手机6899元,上述金额共计62758元。期间,王某向陈某转账共计3400元。法律分析:1.关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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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分手后哪些钱需要返还
人民法院案例
顾霞与罗铭(均为化名)原为同事,2018年相识后,罗铭多次向顾霞表白,请求确认关系。顾霞因知晓罗铭已婚而明确拒绝。2023年8月,罗铭再次联系顾霞,谎称自己已办理离婚手续,恢复单身状态,并不断示好追求顾霞。在罗铭的反复承诺下,顾霞与其建立了恋爱关系。其间,顾霞曾多次要求罗铭出示离婚证,但均被对方拒绝。后来,顾霞经查证得知,罗铭始终处于已婚状态,从未离婚。顾霞因此遭受严重精神打击,产生抑郁症状,并为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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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人民法院案例
故意伤害无罪案例
裁判要旨本案宣告无罪的关键在于原告人薛某某的右膝半月板损伤是否由被告人冯某某殴打所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例索引(2014)朝县刑初字第00144号基本案情2014年5月15日下午,被告人冯某某与其丈夫来到位于朝阳县东大道乡奈林皋村与朝阳市龙城区大平房镇八棱观村一交界处的一片土地上,以此土地是自家三十年的开荒地为由进行耕种,自诉人薛某某发现后,称该土地是自己家的承包地,阻止被告人冯某某耕种,双方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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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故意伤害无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