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责任不可免除
即使职工签署了“自愿放弃社保协议”,用人单位仍不能免除工伤赔偿责任。未参保的用人单位需全额承担工伤保险待遇,且社保机构有权追偿垫付费用。
紧急情况下的处理
若职工急需医疗费用,可要求社保机构在工伤认定前先行垫付部分费用,但需后续补交认定材料。
其他救济途径
-民事赔偿诉讼:若单位存在过错(如长期超负荷工作),职工可依据《民法典》起诉索赔;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向单位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未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单位按条例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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