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成立有何规定

2025-08-02 10: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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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成立是生效的前提,对于诺成合同,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对于实践合同,除承诺生效、当事人形成合意外,还需以为特定给付为合同成立的条件。法律并不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为特定给付为成立条件,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认定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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