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难到位?劳动者必存的3个维权证据

2025-04-29 10: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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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理赔纠纷占劳动争议案件总量的37%(2023年全国法院数据),劳动者常因证据缺失陷入被动。本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解析核心取证要点。

  一、72小时内锁定劳动关系

  1.保存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2.立即要求单位出具《事故伤害报告书》,拒不出具的,可用微信沟通记录佐证(参考2023年深圳某案例判决书)。

  二、医疗证据三重固定

  1.要求主治医师在病历中写明“工作原因致伤”,避免写成“个人活动受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2.保存120急救记录及救护车缴费凭证,证实事发紧急状态。

  3.自费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凭发票后期索赔(《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三、维权路径选择策略

  调解优先:通过人社部门调解委员会协商,2022年江苏省数据显示71%的工伤案件在调解阶段结案。

  仲裁兜底:单位拖延超30日的,立即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主张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12项赔偿。

  律师特别提示:通勤事故需同步报警获取交通事故认定书,双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时,可叠加主张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留存单位拒绝缴纳工伤保险的书面证据,可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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