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是城市生活的高频法律风险点,据统计,约40%的租房纠纷因押金扣留、中途涨租引发。本文结合最新司法案例,解读承租人维权的关键法律规则。
一、押金扣留必须有合法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押金性质为履约担保,退租时除房屋损坏、欠缴费用外不得克扣。常见维权情形:
房东以“自然损耗”(如墙面泛黄)扣款,可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主张不赔偿;
退租后超15日未返还押金,可要求支付利息(参照LPR利率);
北京、广州等地明确规定押金不得超过月租金200%。
二、涨租违约可主张继续履约
租赁期内单方涨租属根本违约,《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允许承租人要求按原合同履行。重点注意:
口头涨租通知无效,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遇房东断水断电逼迁,立即报警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取证;
上海、杭州等城市规定,续租涨幅超过指导价10%可向住建部门投诉。
三、维修责任不得转嫁租客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明确房屋维修由房东负责,除非损坏系租客过错导致。实务要点:
空调、水管等设施故障,维修费超过月租金50%可要求房东承担;
因房屋缺陷引发安全事故(如电路老化失火),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留存维修沟通记录,微信催告满72小时未处理可自行维修并索偿。
四、优先承租权需主动主张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创设优先承租权,但行使时要注意:
须在合同到期前30日书面提出续租意向;
房东若隐瞒转租信息,可主张赔偿差价损失(参照同地段新房租金);
北京朝阳法院2023年判例显示,租客未在15日内接受新租约视为放弃权利。
房屋租赁纠纷存在显著地域差异,例如深圳要求租金必须纳入监管账户,而成都允许押金分期支付。建议保存好租金转账记录、房屋交接清单、沟通录音等证据,发生争议时及时通过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避免超过3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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