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进行财务资助行为吗?
公司财务资助实质是以赠与、借款、担保、赔偿、债务免除和其他导致本公司资产减少的方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帮助的行为。新《公司法》对此规定的原则是“原则禁止,例外允许”,即原则上只有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及为公司利益的情形可予准许。在为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经过相应决策程序后,可以实施财务资助行为。
法律提示:财务资助的一般例外情形是为公司利益,对应到董监高的忠实和勤勉义务来说,如上述人员不当履职进行了财务资助,则需要承担因违法财务资助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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