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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案件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比如有刑法就有刑事诉讼法,有民法就有民事诉讼法,我们不但要追求实体正义,同时,还要实现程序正义,但是,程序,真的能实现正义吗?古时候,电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场景,青天大老爷升座大堂,身后明镜高悬,两班衙役列立两厢,原被告跪在堂下,大多数疑难案件,在青天大老爷明察秋毫的慧眼之下,都无所遁形。仅举一例。宋朝寇准审案,一个肉铺屠户告一个砍柴樵夫,偷了他的钱袋,樵夫矢口否认,说钱袋里的钱是自己卖柴所得。放眼望去,屠户五大三粗,满脸横肉,气势汹汹,而樵夫面容和善,连呼冤枉,恳请青天大老爷为其做主。围观的百姓议论纷纷,都认为樵夫是冤枉的。清官看了看钱袋,是个很普通的钱袋,没有什么标记。清官眉头一皱,大喝一声,我要审钱袋,“钱袋,谁是你的主人,速速招来?”众人都面面相觑,不知所措。“好,既然不找,大刑伺候”然后,清官命衙役用炭火煮起一盆清水,然后,把钱袋放进其中,随着水温逐渐升高,水面浮起一层油花,清官惊堂木一拍,“樵夫,你如何偷盗屠夫钱财,还不从实招来!”樵夫体如筛糠,把自己如何见财起意,偷盗钱袋的过程如实招了出来。我今天不是给大家讲故事,以上案例,如果放在现在,恐怕会无解,依照现在的立案原则,恐怕连案也立不了,更谈不上实现正义。现在司法实务中,因为种种原因,僵化执法,所学知识,不是服务普通百姓,反而成为百姓实现正义的阻碍。如今,个别司法部门出现立案难、开庭难、审判难、执行难。天长日久,老百姓不能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程序正义制定的初衷就背道而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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