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构造的双层逻辑
本罪作为抽象危险犯,立法采用"行为模式+法律拟制"的两重标准。醉酒驾驶(80mg/100ml)以行政违法标准直接升格刑事入罪,体现行政犯向刑事犯的转化特性。追逐竞驶需达到"情节恶劣"程度,司法实践中结合车速、路段、时长等要素综合评价犯罪的严重程度。
二、竞合关系的类型化处理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存在"基础犯与结果加重犯"的递进关系,当过失致人伤亡时可能构成转化犯。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分关键在于行为危险性是否达到严重性标准,需要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023年最高法指导案例确立"连续冲撞+主观放任"的升格认定规则。
三、量刑的力度分析
血液酒精含量形成三阶量刑模型:80-200mg从宽适用缓刑,200mg以上从严把握缓刑,曾因酒驾受行政处罚的加重处罚。追逐竞驶案件,如在校园周边、高峰时段等特殊场景加重基准刑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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