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被拍卖超出债务怎处理

2024-07-02 11: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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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物拍卖变卖后清偿欠款之后的余额可以主张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同时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为了保障债权能够实现,债权人通常要求债务人为其偿还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可以是物保也可以是人保。当债务人不能偿还时,首先可以拍卖担保物用于抵债。当担保物拍卖成交价格高于债务总额时,超过部分应当返还给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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