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依据
法定解除权:若合同中未约定“冷静期”,您需证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重大误解:签约时对合同性质、收益分配等核心条款存在误解(需举证签约时的沟通记录);
✓ 显失公平:违约金过高(如约定100万违约金但未实际履行)、义务不对等(《民法典》第151条);
✓ 格式条款无效:合同为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且排除您主要权利(《民法典》第497条)。
约定解除权:查阅合同是否有“试播期无责解约”“签约后X日内可解除”等条款。
根据合同情况来主张,如果约定违约金是100万,可能存在违约金过高,可以主张减少,但需要看您这边的证据情况。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