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租房合同,只要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关系,债权人(房东)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以下是关键点分析和建议:
1.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707条: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但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并不导致租赁关系无效,而是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仍受法律约束。
《民法典》第721条: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拖欠租金构成违约。
2. 如何证明租赁关系?
即使没有书面合同,房东可通过以下证据证明租赁关系及欠款事实:
转账记录(租金支付记录、押金支付凭证等);
聊天记录(微信、短信等明确提及租金金额、拖欠情况的沟通);
证人证言(如中介、其他租客等);
物业、水电费缴纳记录(显示实际居住使用);
催款记录(房东催收租金的录音、信等)。
3. 追讨欠款的步骤
(1)协商解决
优先与租客协商,给予合理期限补缴租金,或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2)发送书面催告
通过微信、信或书面函件(留存证据)明确要求租客在合理期限内(如15日内)支付欠款,否则将采取法律手段。
(3)起诉至法院
若协商无果,房东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 支付拖欠租金(3500元);
- 逾期利息(按LPR计算);
- 其他损失(如诉讼费)。
注意:诉讼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清单等材料。3500元标的属于小额诉讼,程序较简单。
4. 风险提示
举证责任:房东需自行收集证据证明欠款事实,无书面合同时证据链需更充分。
执行难度:若租客无财产,胜诉后可能面临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