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本人允许,在网络平台发布本人照片可能违法,主要涉及侵犯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等情况:
侵犯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若未经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照片,如用于广告、商品包装等,构成侵犯肖像权。即使非营利目的,如将他人照片随意发布在网络平台上,使肖像权人权益受损,同样属于侵权行为。
侵犯隐私权:若照片包含他人隐私信息,如私人生活场景、敏感部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未经本人允许发布,侵犯了他人隐私权。
侵犯名誉权:如果传播照片时用于侮辱、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如恶意PS照片并配上诋毁性文字,涉嫌侵犯名誉权。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存在一些合理使用他人照片的情况不构成违法。例如,为新闻报道、履行法定职责、展示特定公共环境等,可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其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