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赠与通常不能要回
小额、日常消费性转账:如节日红包(带有特殊含义的数字如520、1314等)、生日礼物、购买衣物、化妆品、支付餐费、旅游开销等小额、表达爱意或维系感情的支出,一般被视为无条件赠与,一旦赠与完成,赠与人通常不能要求返还。
明确表达赠与意思:转账时明确说明“这是给你的零花钱”“情人节快乐”“买点喜欢的”等,这种情况下转账也被认定为无条件赠与,分手后一般不能要回。
借款可以主张要回
有借贷合意:这是关键点,需要证明双方当时存在借款的意思表示。最直接的证据有借条或欠条,还有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如对方在微信、短信等中明确表示“借我xx钱”“过段时间还你”“等有钱了就还”等,或者转账备注“借款”“暂借”等字样。
金额超出日常消费水平:如果金额明显超出日常恋爱消费水平(比如数万,甚至数十万),且无法合理解释为赠与(如无特殊节日、无明确赠与表示),在有一定证据佐证下,也可能被推定为借款。
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通常可以主张返还
大额、具有特定意义的财产:例如大额现金转账、购买贵重物品(如房产、汽车、贵重首饰)、支付彩礼、嫁妆等。
隐含的结婚前提:给予这些财物时,双方(特别是给付方)是基于将来共同生活、缔结婚姻的预期。如果最终未能结婚,给付财物所附带的条件未能成就。
证明基于结婚目的给予:例如双方谈婚论嫁的证据(如商议婚期、婚礼筹备的聊天记录)、财物本身的性质(如彩礼、用于共同购房的首付款)、给付时的语境或表述(如“这是给咱们结婚用的”“房子首付我出,写咱俩名”)。
共同生活期间的必要开支或共同财产分割(可能部分返还)
共同生活开销:如果双方长期同居生活,存在经济混同,转账用于共同生活开销(房租、水电、共同抚养子女等),这部分款项在分手时可能涉及财产分割,需要厘清款项性质是个人赠与、共同消费还是共同投资。
共同投资:转账用于共同投资(如合伙开店、共同购房),这部分款项在分手时也可能涉及财产分割,可以主张按出资比例或贡献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