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规划审批
申请条件:核查土地性质(须为住宅用地)、容积率等规划指标,确保地下室不超出用地红线。
提交材料:向自然资源局提交改建方案(含地下室设计图、结构安全证明)、不动产权证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施工许可
设计资质: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出具施工图,重点评估基坑支护、防渗水及承重结构安全。
住建审批:向住建部门申请施工许可,需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方案等材料。
3. 施工规范
安全标准:开挖深度不得超过原基础埋深1.5倍,且需与周边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通常≥3米)。
环保要求: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建筑垃圾须合规清运,避免污染环境。
4. 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通过住建部门的质量验收,重点检查防水、消防及结构安全。
产权登记:持验收文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新增面积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风险提示:未批先建可能面临罚款、强制回填(《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且违建地下室无法确权,影响房产交易。建议全程委托专业机构办理手续,确保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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