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令,全称“限制高消费令”,是法院针对未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执行措施。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非必要高消费行为,如乘坐飞机、入住星级酒店、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来倒逼其主动履行债务。
这一措施并非终身制,而是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解除条件。
解除限高令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履行完毕义务:被执行人如果完全履行了法律义务,限高令自然会被解除。
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并按约定履行,也可以申请解除限高令。
提供财产担保:被执行人通过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担保,并经法院和债权人同意,同样可以解除限高令。
紧急事由申请临时解除:因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等紧急事由,被执行人可以申请临时解除限高令,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即使法院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限高令也不会自动解除。被执行人仍需主动申请,并证明自己已无履行能力或已与债权人达成和解。
司法实践中,法院已开始探索差异化处理机制,对确无履行能力但积极配合的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修复、分期履行等方式给予“重生”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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