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务协议是否合法

2025-08-01 15: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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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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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劳务协议的合法性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具体分析:

劳务关系中的试用期劳务协议:在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劳务关系受《民法典》调整,而《民法典》中没有“试用期”的概念。但实践中,只要双方在劳务协议中约定试用期不违背公平原则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意思自治的范围,是合法的。比如双方协商一致,在劳务协议中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以考察劳务提供方的工作水平,这种约定是有效的。

  • 劳动关系中的试用期劳务协议:如果双方之间实质是劳动关系,即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在其管理下从事有报酬的劳动,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却签订劳务协议,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调整,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等条款。若用人单位为逃避劳动用工责任,故意采用签订劳务合同的方式,即使签订了劳务协议,法律也会依据实际情况认定为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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