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没有补偿金,其效力存在争议,需分情况讨论:
协议可能有效:如果竞业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补偿金,但劳动者实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的。
协议可能无效:部分地区规定,若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金,或者因用人单位原因未支付经济补偿达三个月,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时竞业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
此外,不同地区司法实践存在差异,如上海、江苏地区倾向于认定无补偿金的竞业协议无效,除非双方事后达成新的补偿协议;浙江地区则要求必须有补偿金,否则协议无效。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