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钞车在特定情况下有权使用武器,但一般情况下没有击毙人的权力,具体规定如下:
可使用武器的情况
保卫目标受暴力侵袭或有紧迫危险:守库、押运人员的保卫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非开枪不能制止时,可以使用武器。比如运钞车被武装人员包围,有被抢劫的紧迫危险,此时押运人员可以开枪。
武器遭暴力抢夺:守库、押运人员佩带的武器遭到暴力抢夺,非开枪不能制止时,可以使用武器。例如有人试图暴力抢夺押运人员的枪支,押运人员有权开枪。
交通工具被暴力劫持:押运人员护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交通工具遭到暴力劫持,非开枪不能制止时,可以使用武器。像运钞车被歹徒暴力劫持,改变行驶方向等,押运人员可开枪。
人身受暴力侵袭:守库、押运人员和运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车辆驾驶人员人身遭到暴力侵袭,非开枪不能自卫时,可以使用武器。比如押运人员被歹徒暴力攻击,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可开枪自卫。
使用武器的限制
目的限制:对不法侵害人开枪射击只限于使其失去侵害能力,不能以击毙为目的。例如,如果用非致命部位射击就能制止侵害,就不能射击致命部位。
程序限制:除特别紧迫的情况外,应先口头或鸣枪警告,如果不法侵害人有被慑服的表示,或者已经丧失侵害能力,应即停止射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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