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时,并非一定要将所有家庭成员的名字都写上。
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和使用的,确权登记应以宅基地使用证等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使用人为准,通常以实际使用该宅基地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主体为准进行登记。
如果户口本上所有人员均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且共同参与了宅基地的建设、使用与管理等事项,为保障权益明晰,可将所有人名字进行登记。但如果部分家庭成员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了宅基地,或长期不在此居住且未参与该宅基地相关权益事项,那么其名字可不登记在确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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