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伤怎么处理

2025-07-23 10: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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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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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构成工伤。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所以正常情况下,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

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工作中受伤,处理方式如下:

1. 及时救治:确保受伤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2. 确认劳动关系:收集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

3. 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 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5. 协商赔偿: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6.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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