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受伤不能继续上班,厂里给不给赔偿?

2025-07-22 1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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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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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

如果受伤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例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因工作环境造成的职业病等,那么厂里很可能需要给予赔偿。这种情况下,通常会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劳动者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根据工伤的伤残等级和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但如果受伤并非因工作原因造成,比如在工作之外的时间和地点自己受伤,厂里一般不需要给予赔偿。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厂里的某些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虽然不是直接导致受伤的原因,但对受伤有一定的影响,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总之,判断厂里是否给赔偿,关键在于受伤与工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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