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一般有以下流程:
准备阶段
成立工作小组:由乡镇政府牵头,国土、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人员以及村两委干部组成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和协调工作开展。
宣传动员:通过村民大会、宣传资料、标语等方式,向农民宣传土地确权的意义、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提高农民的认识和参与度。
资料收集:收集二轮土地承包台账、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资料,以及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调查成果、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梳理历史遗留问题。
调查摸底阶段
入户调查:工作小组人员逐户核实农户家庭信息、承包地块数量、面积、四至界限等,农户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等证件材料并配合实地指界。
实地测量:专业测绘人员利用GPS、全站仪等设备对承包地块实地测量,确定地块准确位置和面积,测量结果经农户现场确认并签字,争议地块及时协商解决。
公示审核阶段
一轮公示:将调查摸底和实地测量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内容包括农户家庭信息、承包地块数量、面积、四至界限等,农户有异议可向工作小组提出,工作小组核实处理。
二轮公示:对一轮公示问题核实处理后进行二轮公示,内容与一轮相同,公示期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农户签字确认。
审核上报:村两委对二轮公示结果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审核汇总后上报县级农业部门。
登记颁证阶段
建立登记簿:县级农业部门根据审核通过的结果,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录农户承包地块信息、承包期限、共有人情况等。
颁发证书: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为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书明确记载承包地块位置、面积、四至界限、承包期限等内容,并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印章,农户领取后妥善保管。
总结验收阶段
自查自纠: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后,各乡镇、村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包括检查工作程序、调查结果、公示审核、证书颁发等情况。
县级验收:县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的土地确权工作进行验收,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培训、工作进度、成果质量等,验收合格后向上级政府提交验收报告。
成果归档:将土地确权过程中形成的调查表格、测量图纸、公示照片、证书发放记录等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土地确权档案,为今后土地管理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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