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遇到有永久居住权,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拍卖前
充分调查: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仔细查看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资料,了解房屋是否存在居住权及居住权的具体情况,如居住权人、居住权期限等。还可通过实地查看、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评估风险:若房屋设有永久居住权,需评估对自身权益的影响。永久居住权意味着即使竞买成功并完成过户,居住权人仍可长期占有和使用房屋,竞买人可能无法立即入住或使用房屋,需考虑居住权人是否实际居住、居住权人与原房主的关系等因素。
拍卖中
带居拍卖:如果居住权无法被涤除,法院通常会采取带居拍卖的方式,即在拍卖公告中明确披露房屋上存在永久居住权的情况,让竞买人知晓并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竞拍。竞买人需在竞拍前充分了解并接受房屋的现状及居住权的限制。
涤除居住权拍卖:若存在居住权可被撤销或无效的情形,如居住权人与原房主恶意串通、居住权设立在债权之后且损害债权人利益等,法院可应债权人的请求撤销居住权合同,然后进行去居拍卖。若居住权人同意提前解除居住权合同并配合办理注销登记,也可进行去居拍卖。
拍卖后
尊重居住权:竞买人成功竞得房屋后,需尊重居住权人的合法权利,不得妨碍居住权人按照居住权合同约定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若居住权人不配合,竞买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和成本。
协商解决:竞买人可与居住权人协商,就居住权的期限、使用方式等进行调整,如协商提前解除居住权合同、调整居住权的范围或期限等,但需经法院同意或通过合法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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