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否是工伤认定的前提

2025-03-26 15: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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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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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要认定为工伤,受伤职工必须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只是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等,就不能按照工伤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劳动关系的存在意味着用人单位对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负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在实践中,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是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只有在确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劳动行政部门才会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条件,比如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

总之,劳动关系的确认是工伤认定的重要前置条件,没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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