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中断了再交是可以累计的。
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只要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重新缴纳失业保险,之前的缴费年限和重新缴纳的年限会累计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通常会有一定的条件和规定。例如,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
如果在中断期间重新就业又再次失业,重新就业前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再次失业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同时,不同地区对于失业保险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您关注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或者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以获取最准确和最及时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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