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是需要签合同的。
事业编制人员签订的合同通常是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书面协议。
签订聘用合同的目的在于规范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中会明确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考核办法、合同期限、解除合同的条件等重要内容。
一般来说,事业编的聘用合同期限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 3 年以上的,试用期为 12 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事业编人员虽然签订了聘用合同,但与一般企业劳动合同还是存在一定区别的。事业编聘用合同更多的是基于公共服务的需要和国家人事管理的规定,强调的是公共利益和服务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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