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关于具体的起诉地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被告住所地起诉:原则上,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2. 原告住所地起诉情形: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 特殊情形:对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或被拘禁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住所地与常居地不一致,则由原告常居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决定起诉离婚后,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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