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材料准备哪些东西

2025-04-29 14: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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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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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签字。

2.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

3.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双方的户籍情况。

4. 结婚证:原件,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5. 单人免冠照片:各自准备 2 张 2 寸的单人免冠照片。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材料,其内容应当清晰、明确、合法。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参考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范本,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不同地区的民政部门可能对材料的具体要求会有细微差别,在办理离婚手续前,最好先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咨询清楚所需材料和具体的办理流程,以免耽误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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