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一份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持有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劳动合同,可能会导致以下不良后果:
1. 影响员工对自身权益的了解。员工无法明确合同中关于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重要条款,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这一违法行为。
如果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提供一份劳动合同给自己。
2.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3. 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将劳动合同交付给员工一份,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正常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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