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的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I类地区:每亩54400元
II类地区:每亩51540元
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为评估价3.88万元。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特殊情况下的补偿:
对于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情况,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如果周边有多个区片,则按周边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
这些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旨在确保征地过程中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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