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对外有独立经营资格,须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12 分公司负责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包括: 权利:分公司负责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权限,但这些权限受到总公司章程的限制。 义务:分公司负责人的行为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总公司的章程,其经营范围一般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负责人一般不会被列为失信人或被限高,因为分公司本身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然而,如果分公司负责人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解答于 2024-10-29 17: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