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您好!已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建议您详述细节,我们将从案件分析、证据收集、诉讼策略三方面为您制定专属方案。
可以,用人单位必须为您补缴。
简单来说:
这是您的合法权利: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社保一样具有强制性。
可以追溯补缴:您有权要求单位为您补缴自入职以来长达19年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如何维权:首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公司未缴纳,可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解决
建议先与公司人事部门沟通,明确要求补缴公积金。部分企业可能因政策理解不足或操作失误未缴纳,协商成功后需签订补缴协议并监督执行。
投诉举报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投诉(或拨打12329热线)。投诉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责令单位限期补缴。
申请强制执行
若单位逾期未补缴,公积金中心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单位处1万-5万元罚款。
特殊情形处理
经济补偿争议
若因公司未缴纳公积金导致离职,通常难以直接获得经济补偿(除非当地政策将公积金纳入社保范畴)。但可要求补缴并主张赔偿损失。
基数调整补缴
2025年7月后调整基数的单位需补缴差额,可通过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操作补缴。若公司未按规定调整,职工可要求补差并追究责任。
建议尽快收集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通过官方渠道维权以确保权益。
厂里工作19年,没有缴纳公积金,可以补交吗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有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您在厂里工作19年未缴纳公积金,是可以要求补缴的。以下是具体情况说明:
补缴可行性住房公积金的补缴没有明确的时效限制。即使您已离职或工作多年未缴,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未履行缴存义务,均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单位补缴。
维权途径
收集证据: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提交申请:可通过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APP在线提交补缴申请,或携带材料前往线下服务窗口办理。
等待处理: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情况后,会向单位发出《住房公积金补缴通知书》,要求限期补缴。若单位拒绝,管理中心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单位处以罚款。
注意事项
补缴金额通常以您在职期间的工资基数和法定缴存比例计算,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单位承担。
部分地区可能存在特殊政策(如对非城镇户籍员工的缴存要求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果达到退休年龄的,还没有开过户的话,则不能补交。
公司没有买公积金可以补交。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公司从未缴纳公积金,员工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其责令公司补缴。如果公司部分月份未缴纳,则可要求补缴未缴月份的公积金。员工即使已离职,只要未超过当地规定的补缴期限,一般为两年内,仍可依法主张补缴权利。
公司未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您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材料准备: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个税清单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收入的材料(各地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查询当地政策)。
办理方式:通过公积金中心官网、V信公众号预约或直接前往管理部提交投诉,部分城市支持线上投诉(如上海可通过“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网上维权须知”平台)。
2.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38条,单位未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可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不缴的,处1-5万元罚款,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进阶维权
若公积金中心未依法处理,可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积金中心履行监管职责(需收集投诉受理证明、跟进记录等证据)。
注意事项:维权过程中需注意时效性,建议优先通过公积金中心协调解决,必要时结合法律途径保障权益。
公司在您工作的19年期间未购买公积金,是可以补交的,但具体补交流程和责任承担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一、法律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根据该条例,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若公司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其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补交责任: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公司未履行该义务,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交。
补交的范围通常包括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缴而未缴的住房公积金部分。
二、补交流程与注意事项
与员工协商:
在补交前,公司应与员工进行协商,明确补交的金额、时间等具体事宜。
员工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积极参与协商过程,确保补交方案符合自己的利益。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公司应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补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员工名单、工资单、未缴存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补交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办理补交手续:
公司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补交手续,将应缴而未缴的住房公积金存入员工个人账户。
补交完成后,公司应取得银行出具的补交凭证,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注意事项:
补交过程中,公司应确保补交的金额和时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出现少交、漏交或迟交等情况。
若公司因故无法按时补交,应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补交或分期补交等方案。
三、实际案例参考
在(2023)辽0903民初315号案例中,法院认为被告拖欠原告工资及未按期缴纳公积金,应承担责任,并支持了原告返还公积金的诉请。这表明,在司法实践中,公司未按期缴纳公积金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