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4 11:31:03
931浏览
刑事案件
一、行为本质特征
本罪系立法将组织卖淫罪帮助犯正犯化的典型,突破传统共犯理论限制。其侵害法益包括:既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又侵害性自主权。核心要件在于“协助行为”与“组织卖淫活动”的因果关系,需证明行为人对主犯的犯罪活动存在明确认知,2023年司法解释明确“日常性辅助行为”(如长期提供场地、资金)可构成实质协助。
二、协助行为的种类
1.物理性协助:招募、运送人员需达到实质促成卖淫活动的程度,单纯介绍工作未涉性交易暗示的不构罪;
2.技术性协助:开发预约系统、提供反侦查技术支持等新型行为,司法实践以“功能专属性”作为入罪标准;
3.空间性协助:场所提供者需明知存在持续性卖淫活动。
极速电话咨询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5206浏览
2024年07月24日
4473浏览
2024年04月07日
3927浏览
2023年09月13日
3705浏览
2023年09月19日
3633浏览
2023年09月14日
咨询 叶广运律师
擅长 刑事案件 问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