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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事、刑事案件、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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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律师·法律文章

宅基地审批找所有权所属的集体吗?
不是,应找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1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第2
征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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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4日

怎么认定村民一户一宅的问题
怎样认定村民“一户一宅”的问题?对村民“一户”认定,原则是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1)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2)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3)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4)通过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件进行登
征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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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4日

征收补偿费没有足额到位的相关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也就是说征收补偿费用必须足额到位,才能确保先补偿后搬迁。原则的落实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是作出征收决定的必要条件。如果征收补偿费用没有做的到位,则不能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否则征收人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就是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必须公平补偿,补偿款必须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做到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
征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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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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