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以下是关于忽然死亡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几个关键点:
1. 医疗过失的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需要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因此,判断忽然死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关键在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失行为。例如,在【(2011)玉中民三终字第113号】案中,法院判定医院在对患者的抢救措施中没有原则性错误,因此不构成医疗事故。
2. 因果关系的判断:即使存在医疗过失,还需要判断这种过失与患者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在【(2017)粤04民终2956号】案中,虽然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但法院认定这种过错并不是导致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因此医院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3. 尸检的重要性:尸检是判断死亡原因的重要手段之一。如果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进行尸检可以帮助明确死亡是否与医疗行为有关。在【(2017)辽01民终13106号】案中,由于患者死亡后未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明确死因与医疗行为的关系,进而影响了对医疗事故的判断。
4. 法律和实务建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事故报告后,应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无法判定,应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进行鉴定。此外,医疗机构在出现患者忽然死亡的情况下,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并保留完整的病历记录,以备调查。
综上所述,忽然死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根据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情况以及过失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具体分析。尸检和医疗事故鉴定是判断的重要依据。